“没想到早上才找到人,当天就执结了,法院的执行效率真高......”2024年9月18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室,申请人刘某办完领款手续后,对执行干警说道。
刘某与韩某系自由相识恋爱,2020年8月生育一子。2021年6月,双方补办结婚登记。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可,后双方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刘某将韩某诉至灵宝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双方婚后所负债务由韩某于2024年6月1日前支付刘某30000元,余下债务由刘某自行承担。因韩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4年7月31日,刘某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七组接到该案后,向被执行人韩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但韩某迟迟未履行义务。为尽快执结案件,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刘飞法官前往被执行人韩某户籍所在地进行调查,得知韩某一直在外务工,一时无法找到其具体下落,案件进展一度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2024年9月18日,刘飞法官收到韩某有可能回来过节的线索后,立即驱车前往寻找其下落,几经周折,终于见到韩某及其母亲,刘飞法官向其母亲释法明理,讲明拒不履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韩某母亲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即将30000元执行款转入了灵宝法院执行款账户。至此,该案顺利执结,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到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下一步,灵宝法院将持续加大对小标的案件的执行力度,及时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以每个“小案”的优质高效办理,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