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生态,绿色先行。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2024年8月14日,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灵宝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围绕生态保护主题,到卢氏县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巡回审判,零距离以案释法
2024年8月14日上午,环境资源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合同争议地卢氏县汤河乡,巡回审理了卢氏县某公司与卢氏县某地质勘查研究所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庭审经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双方举证、法庭辩论等程序,双方当事人对庭审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均无异议,法庭将在依法做好民事调解等程序后依法作出判决。
“一个庭审案件胜过一打文件,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审判体现了‘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精神。”庭后,当事人代理律师感慨道。
府院联动,环境资源执法司法有效衔接
“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有利于环境资源类案件执法统一尺度。”卢氏县环境资源局局长王志坤说。
当天上午,灵宝法院干警联合卢氏县环境资源局召开全国生态日暨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衔接座谈会,卢氏县环境资源局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参加会议,并就卢氏县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交流。
公园普法,司法守护最美青绿
“环境资源这么重要,我们也要从自身做起!”卢园广场休闲的群众说。
当天下午,干警在卢氏县卢园广场开展环境资源法治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彩页、环保布袋,讲解关于全国生态日的由来、意义,以鲜活的案例向群众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号召群众节约资源、爱护环境,引导群众树立环保新理念,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彩页300余份,环保布袋1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余次。
下一步,灵宝法院将继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力度,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的方式,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庭审过程,用身边鲜活的案例教育引导群众保护环境,增强群众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和行动自觉,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为灵宝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