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地处豫陕晋三省交界,秦岭最东端,黄河拐角处,河南西大门,被誉为黄金之城、苹果之乡、道家之源、宜居之地。为进一步推进灵宝市环境资源司法与执法的衔接,建立环境资源执法诉讼联动机制,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与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宝市黄河河务局、灵宝市林业局四家单位,联合签署《关于环境资源案件执法诉讼联动机制实施意见》,要求各联动单位依照实施意见,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实施意见》旨在有效整合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资源,推动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更好实现信息互通、协调联动、联系会商,以部门联动提高执法司法效能,形成打击合力。《实施意见》分为指导思想、工作职责、协作机制三项,内容涵盖“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互通机制、建立完善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机制、建立完善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执行联动机制、建立完善生态环境资源矛盾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生态修复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联合宣传发布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专业化建设、推进环境资源审判领域技术调查官制度、推进涉诉信访协调化解工作、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等11项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签署为执法司法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协调联动奠定了基础,形成了执法司法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绿水逶迤去,青山相向开。只有实行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下一步,灵宝法院将扎实推动联动机制有效运行,加强环境资源执法诉讼联动,加大环境治理共管共治力度,合力推进小秦岭自然保护区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用执法和司法力量共同描绘青山常存、绿水长流、蓝天常在、空气常新的灵宝生态文明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