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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泪洒法庭的调解
作者:李艺华 张梦琦  发布时间:2024-08-06 08:18:28 打印 字号: | |

 “只要他良心过得去,不愿意补偿我也同意离婚。”2024年8月5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当事人薛甲情绪激动地向承办法官诉说着自己的意见,坐在她旁边的女儿小薛更是双眼湿润地拉着母亲薛某的手,一直在抽泣。

    母女均泪洒法庭的一幕究竟为何?原来,原告薛乙与被告薛甲在1986年经人介绍认识,同年按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入赘到被告薛甲家中,婚后双方共生育三名子女,现均已成年。2013年6月24日,双方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登记手续,2016年原告薛乙离家至今,现原告薛乙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薛甲离婚。

    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考虑到双方年龄较大,薛甲情绪激动,遂邀请薛甲女儿小薛参与解纷过程,消除被告薛甲的抵触情绪。调解过程中,被告薛甲一度坚决表示不同意离婚,并声泪俱下控诉原告薛乙对家庭及孩子的不管不顾,认为自己现在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希望原告薛乙能够给予一定补偿。原告薛乙则表示自己离家时孩子均已成年,不存在不管孩子的情况,现在没有能力补偿对方。

    考虑到双方的处境,承办法官一方面询问原告薛乙的劳动能力、收入情况,原告薛乙当庭表示愿意放弃对于房屋共同财产的分割,另一方面告知被告薛甲需提交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经过法庭耐心劝导及释法明理,在多次征询双方意见后,被告薛甲同意离婚,女儿小薛更是向法庭承诺自己已成年,有能力赡养母亲。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和平离婚。

    今后,五亩法庭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加大对家事纠纷的调解力度,妥善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