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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担任审判长 副市长出庭应诉 这场巡回审判有看头!
作者:席静 汤辉 张芸曦    发布时间:2024-06-04 08:15:53 打印 字号: | |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2024年6月4日上午,在“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灵宝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森林担任审判长,在该市函谷关镇巡回审理了一起破坏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敲响了2024年巡回审判行政案件“第一槌”。市委常委、副市长杜继英作为政府复议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磊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百余名群众在家门口旁听庭审。

    案情简介:涧河作为黄河的支流流经函谷关镇岸底村,刘某承包该村12组村民的土地,私自采挖砂石毛料,致使涧河出现水坑,后经群众举报,经过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改正,刘某将河砂回填。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刘某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及《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对刘某处以罚款10万元。刘某不服该处罚决定,向灵宝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灵宝市政府驳回申请,刘某以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宝市政府为被告向灵宝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审理过程:庭审中,审判长组织法庭调查、举证和质证,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的程序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进行全面审查。副市长杜继英、副局长张磊分别作为复议机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有理有据地进行举证、质证,真正做到了“告官又见官、出庭又出声”。整个庭审过程层次分明,规范高效。旁听人员认真观摩了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基本流程,切实体验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课。

    杜继英副市长在庭审中表示,负责人出庭是府院联动机制的重要表现,也利于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要充分认识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性;执法人员要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将案件办实办细,既合法又合情,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开展好执法工作。

    庭审后,梁森林院长、先明莹副院长和行政审判庭干警向现场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册和环保帆布袋,进一步引导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

    行政审判,一手托着民,一手托着“官”,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大局,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灵宝市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公平正义、实质化解”三贯通,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四统一,稳妥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一方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另一方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全体人民共同利益,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院长带头依法审理涉环境资源行政案件,是灵宝法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一次生动司法实践,也是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重要举措。接下来,灵宝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行政审判职能,为灵宝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