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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7500元案款2天到位!
作者:席静  发布时间:2024-05-24 15:51:44 打印 字号: | |

   “本以为找不到人,七千多没希望了,没想到两天就要回来了,谢谢法官,我撤诉!”2024年5月24日,家住灵宝市某小区的甲某领取案款后,第一时间向灵宝市人民法院卫常辉法官表达感激之情,并主动要求撤诉。

    原来,甲某与他人在市区合伙开服装店,乙某经常到店内买衣服,后逐渐熟悉。2023年10月的一天,乙某到甲某店内,宣传能通过特殊渠道帮其购买苹果14手机,承诺双十一期间就能到手。甲某选择相信并向乙某指定账户转款7500元。后甲某向乙某追索手机或返还钱款,未果。2024年5月22日,甲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卫法官受理该案后,发现该案双方并无较大矛盾,可以进行庭前调解,得知被告乙某一直联系不上,遂向甲某索要乙某微信,并在添加微信时明确告知对方自己的法官身份,添加微信后向其说明案情及法律规定,与其进行沟通,耐心释法说理,动之以情析前因,晓之以理讲后果,最终,被告乙某主动向原告甲某支付全部案款。在承办法官指导下,办理了相关撤诉手续。甲某收到案款后,第一时间联系卫法官,遂出现本文开头一幕。

    件件小案关乎民生,桩桩小事连着民心。一起不当得利案件,从受理到撤诉,法官以“如我在诉”的意识仅用时2天,让当事人体验到最高效、快捷的司法服务,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院速度”,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