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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薪”!23000元工资全额执行到位!

作者:张少泽 张得星  发布时间:2024-04-19 08:37:42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院执行干警,要不是你们,我们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拿到这笔血汗钱!”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2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

    陈某、杨某在张某所承包的建筑工地务工,事后因张某拖欠劳动报酬且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灵宝法院,要求张某支付拖欠的工资23000元。经灵宝法院主持调解,张某分别和陈某、杨某达成调解协议。然而,约定履行期满,张某却一直未履行义务,陈某等人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生效法律文书。张某却置之不理,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到院履行义务。4月11日,灵宝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张某,依法将其传唤到院,向其释法说理,督促其履行义务,明确告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以及人民法院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惩戒力度。但张某仍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经调查,张某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为达到惩戒效果,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15天司法拘留措施。

    拘留的第二天,张某朋友得知消息后来到法院,说要替张某偿还部分欠款,但必须见到张某本人,在执行干警带领下,其与张某会见,但其只能支付8000元,剩余欠款还得张某慢慢偿还。执行干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进行耐心劝说,向其解释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采取心理战术,施加压力,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及对家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最终,在法律的威慑和强大执行压力下,张某履行了还款义务,2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全部执行到位。

    “小案”不“小办”,执行有温情。灵宝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因案施策,精准发力,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及时兑现为“真金白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