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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限高出行受限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作者:陈飞  发布时间:2024-01-31 15:29:01 打印 字号: | |

  “法官,请把我从黑名单里撤下来吧,我急着坐高铁出门,可是却买不了票……”2024年1月31日,一名被灵宝市人民法院纳入失信、限高名单的被执行人在购买高铁票时,被提示因被法院采取限制措施而无法完成购票,于是主动联系法院执行干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并希望法院及时将其从失信名单里撤销。

    2023年,苗某租用甲公司挖掘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施工结束后,苗某剩余部分租赁费未付,便向甲公司承诺三个月内付清。到期后,苗某迟迟未付款。甲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将苗某诉至灵宝法院。在灵宝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苗某分两个月向原告甲公司支付租赁费10万元等内容。调解书生效后,苗某只履行一万元,剩余租赁费迟迟未付。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对苗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但无足额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执行干警多次给苗某打电话责令其限期履行法律义务,苗某虽口头答应,但一直拖延未履行,后来索性将执行干警拉黑。鉴于苗某拒不履行的行为,执行干警依法将苗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对苗某进行信用惩戒。最近,苗某因工作需乘坐高铁,结果发现自己无法购买高铁票,才得知自己的行为受到了黑名单的限制。为了不影响自己今后的工作和生活,苗某无法继续逃避,急忙和执行干警联系,主动履行了全部案款,执行干警也依法解除了对苗某的强制执行措施。

    法官提醒: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信用的建立从来都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但是失信的行为却如同白纸上的黑点,刺眼又明显,切莫因失信给自己的生活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