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咱们法院执行效率这么高,这么快就帮我把钱要回来了。”2024年1月30日,申请执行人王某在拿到执行案款后,对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司法为民、务实高效的态度表示由衷地感谢。
王某与董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灵宝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董某偿还王某20000元及利息。调解书生效后,董某偿还了一半,剩余欠款迟迟未履行。2023年11月17日,王某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董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董某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且隐匿自己行踪,妄图逃避执行,导致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2023年12月19日,灵宝法院接到通知,被执行人董某准备乘坐火车外出被灵宝公安民警控制,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将其带回法院,对董某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明确告知其拒不执行将会采取强拘留制措施。董某态度依然强硬,并表示“我就是没钱,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鉴于其顽固态度,执行干警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同时将拘留决定告知董某家属,迫于法律威严,其家属表示会积极筹款并愿意一次性还清欠款。2024年1月30日,被执行人董某家属送来全部案款,该案顺利执结。
下一步,灵宝法院将抓住春节期间被执行人回家的“执行黄金期”,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敢于“亮剑”,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舒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