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了12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充分保障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优化了营商环境,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021年8月,17名购房者与灵宝市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案涉小区商品房,因灵宝市某置业有限公司逾期办理涉案房屋权属登记备案,17名购房者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经多次沟通无果,逐诉至灵宝法院。
由于案件涉及群众人数众多,对辖区民生有重大影响,收到当事人的起诉材料后,立案法官经研判,认为案件事实较为清楚,利用非诉方式化解将大大提高纠纷解决效率,更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征得17名购房者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经多方调查得知,灵宝市某置业有限公司并非刻意拖延,因疫情等不可抗原因,导致所有验收手续迟迟未能办理完毕,房屋实际已达到交付条件,且能够向业主提供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为使纠纷真正化解,调解员从有利于双方切身利益和合同履行的角度出发,寻找纠纷的平衡点,最终顺利促成17名购房者与灵宝市某置业有限公司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灵宝市某置业有限免收17名购房者两年物业费,房屋权属登记备案全部办理完毕。
该批案件的顺利化解是灵宝法院落实多元解纷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的具体实践。灵宝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切实有效提高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