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团队妥善调处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原本怨气冲天、相互怨怼的双方当事人经过调解员释法明理、悉心劝导,最终打开心结放下成见。
刘某与李某名誉权纠纷一案中,刘某诉称:李某在微信群内发布激烈言辞诋毁自己,使其名誉受到严重损害,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将李某起诉至灵宝法院,要求李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认真梳理分析案情,仔细询问双方当事人案情经过,发现双方均存在一定的过错,李某在人数众多的微信群中肆意谩骂刘某,使刘某人品被质疑,侵害了刘某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相关规定,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鉴于李某提供的一些证据材料,调解员明确指出刘某在人际交往中存在不当,对两个家庭出现纷争负有一定责任,也应受到批评教育。经调解员释法明理、悉心劝导,刘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李某也表示愿意在群内发布道歉信息,恢复刘某名誉,尽快使两个家庭恢复到正常的生活中。为使纠纷真正化解,调解员及时跟进督促李某在微信群内发布了道歉信。一场剑拔弩张的名誉权纠纷在调解员的悉心调解下,成功化干戈为玉帛。
该案的妥善处理,是灵宝法院强化诉前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把纠纷化解在诉前,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挽救了两个和美的家庭,真正体现了司法有温度,执行有力度。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侵犯名誉权纠纷案件屡见不鲜,该案的调解结果告诫我们,微信群、微博、抖音、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虽然都是虚拟空间,但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人在使用网络时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坚守道德底线,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