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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保全促履行 止纠纷于诉前
作者:李佳 吕一鸣    发布时间:2023-10-26 08:51:00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平法庭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中巧用“诉前保全+诉前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端快速化解纠纷,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了最大的诉讼效果。

    10月17日,吕某到阳平法庭申请立案,称其在正常行走的过程中,被呼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撞伤,而呼某仅垫付了部分医疗费,针对其他经济损失,吕某多次与呼某进行协商,呼某一直避而不谈,吕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你这个案子,建议申请财产保全,诉前保全是防止财产转移而采取的必要手段,万一对方不履行,可以先控制住其财产,防止财产转移或流失......”阳平法庭干警对案件分析研判后,向吕某提出了建议。吕某在干警的指导下完成了申请,承办法官在立案时一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呼某的财产,依法对呼某名下财产进行了冻结。

    呼某发现自己的账户被冻结后,立马慌了神,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对吕某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希望能尽快将他的银行账户解除冻结。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吕某,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希望彼此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在法庭干警的组织协调下,双方达成调解,呼某当场向吕某赔付了8000元,吕某也对呼某表示了谅解,双方握手言和。

    阳平法庭践行“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以来,打造“诉前保全+诉前调解”常态化诉讼服务模式,在诉前打好调解、保全等措施“组合拳”,将执行工作相关措施前置到立案、保全、调解、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实现从未端治理向源头治理的转变,真正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