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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百姓评议团”探索诉源治理好路子
作者:李艺华  发布时间:2023-10-08 15:39:49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法官,这个借条上的字有的就不是我写的,这是假的!”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法庭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当事人对借条的真假产生争议。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秉持着查明真相、公正司法的办案理念,决定采取“法官说法、百姓说事”的方式解决此次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2016年12月,李某因需借张某现金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之后李某陆续偿还了部分本息,因剩余部分一直未偿还完毕,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在诉前调解过程中,李某虽承认借条是自己出具,但否认借条上的部分内容为自己书写,且认为欠款已清偿完毕。在开庭前的二次调解中,李某又称借条中的利息约定不明确,应视为没有利息。李某前后不一的陈述引起了法官的注意。

    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前往李某住所地村委会了解情况,并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组建“百姓评议团”,采用“读、问、答、议”四步走,进一步详细了解案情经过,梳理案件的前因后果,通过“法官讲法理+人民陪审员讲情理”的方式,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编外法官”的作用,联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各行业,调解中,他们充分发挥自身长期扎根基层、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的优势,从普通人的角度、用最地道的方言与当事人进行设身处地的沟通,阐明利害得失及法律后果,在情、理、法三者的切合点上尽力调和,与法官协调配合,更易引起当事人的情感共鸣;法官则充分听取“民间智慧”,辅助还原案件事实,结合现有证据及当事人陈述,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

    近年来,灵宝法院五亩法庭坚持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为目标,以“新时代调解理念”为指引,针对争议较大、法理情交织的案件,由村委会、老人协会等组建“社会观察团”,或抽取人民陪审员组成“百姓评议团”,通过调查问卷、调查报告等形式收集意见作为裁判参考,把村民的点滴烦心事解决在家门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诉,培养和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解决问题用法,为乡村平安建设绘制“无讼”新“枫景”。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