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91岁王老太膝下有二儿一女,省吃俭用、含辛茹苦地将子女拉扯成人,本该颐养天年安享天伦之乐,奈何老了身边却无人照料,只好走进法庭,寻求法官帮助......
王老太生于1932年,今年已经91岁高龄,共生育二子一女,大儿子先天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王老太常年与女儿共同生活,而二儿子阿强已经多年未支付过赡养费。随着王老太年纪越来越大,疾病缠身,生活成本也越来越高,这让女儿阿玲倍感压力,遂寻求法官帮助,要求二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
随着社会老龄化加速,关于赡养老人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在现实生活中,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情况多了起来。考虑到老人的年纪以及该案件涉及社会普遍性问题,法官决定使用诉前调解程序。
“法官,他们其实也没啥太大矛盾,都各有各的难处......”法庭干警多次入村走访当地村干部和群众,发现他们之间的矛盾并不是很深,只是老人的儿子女儿也都到了古稀之年,各有各的生活难处,并不是一味逃避赡养义务。基于这样的情况,承办法官联合乡村调委会中家事纠纷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以及熟悉情况的村干部从“法、理、情”多个角度耐心释法明理。
于法,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其初衷不是强制而是引导;于理,孝道是中华民族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尊老爱幼放在任何阶段也应该责无旁贷;于情,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人安康是子女的共同心愿,含辛茹苦一辈子应当让老人享受天伦之乐。
最终,经过多方共同努力,结合老人子女提出的意见及诉求逐一分析,打通双方共情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女儿照顾王老太,二儿子每月向王老太支付300元赡养费。
黄昏下,两子女共同搀扶老人走出法庭,九十岁的老太太脸上挂着久违的笑容......
这起纠纷的妥善化解,是故县法庭创建“无讼法庭”的一个缩影。“无讼”并不是完全没有诉讼,而是通过法官和调解员的努力,第一时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止于诉前,这是故县法庭对“无讼”的定义。2023年以来,故县法庭充分发挥网格调解的优势,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形成“法庭+N”的多方联动合力,真正实现“小事不出门 大事不出镇 矛盾不上交”的多元解纷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