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法官,这钱我来替儿子还上。”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纠纷案件时,通过耐心做被执行人母亲的工作,最终被执行人母亲自愿代其儿子偿还了执行款。
王某向任某借款5000元用于生意周转,并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任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王某诉至灵宝法院。灵宝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王某偿还任某欠款本金5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义务,任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限期履行义务并如实报告财产,但心存侥幸的王某既不履行义务,也未报告财产情况。执行干警依法冻结了王某名下银行账户和网络资金账户,并多次联系王某,但王某一直躲避不见。
日前,适逢本院开展执行攻坚专项活动,执行干警根据线索前往王某住所地,但未见到王某本人,经多番调查得知,王某母亲在镇上经营一家面馆,执行干警找到王某母亲,向其说明具体情况,希望其能联系儿子敦促王某及时履行义务,并告知王某母亲此事的利与弊。一开始王某母亲抵触情绪很大,认为儿子已经成年,自己没义务负责此事。面对此种情况,执行干警对王某母亲阐明案情、温情释法、晓之以理。最终,王某母亲表示愿意替儿子偿还5000元欠款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执行费。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接下来,灵宝法院将继续创新执行举措,加大执行力度,确保胜诉当事人既赢了官司,又能实实在在拿到真金白银,从而更好的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