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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黄河之水 享生态之美】豫晋陕“黄河金三角”三县市法院联合签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
作者:侯敏 席静  发布时间:2023-08-14 11:47:30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不能仅凭一家之力、一地之谋,而应注重协同联动,创新司法协作。

    2023年8月11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陕西省潼关县人民法院、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法院在陕西潼关举行《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会签仪式,推动建设黄河金三角地区三县市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为黄河金三角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河贯东西,文脉流古今。浩浩荡荡的黄河从青藏高原奔腾而下,东流入海,哺育了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这条生命之河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也是我国的重要生态屏障,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毗邻地县市法院山水相依,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更是责无旁贷。协作机制的建立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具体实践;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守护中华母亲河的有力举措;是三地三县市法院协同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积极探索。

  《协议》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协同推进”“预防优先、注重修复”的原则,包括协作目标、协作原则、协作组织、协作机制、协作事项、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通过建立协同审判机制、要案会商机制、交流研判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举措,重点聚焦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的协调对接、统一跨区域重大敏感案件裁判尺度、强化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协作、建立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讨机制、推动建立多元共治环境治理体系等内容,《协议》要求三地法院建立健全常态化环境资源司法协作体系,形成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的司法合力,多措并举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灵宝法院将以此次协作协议签署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强化沟通,高效合作,积极探索完善定期会商、日常联络、协作联动、资源共享等机制,为打造黄河流域司法保护的“河南样板”贡献灵宝力量。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