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感谢你们,为了孩子的事,下这么大雨还麻烦你们跑一趟......”2023年7月29 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针对一起罚金案件,驱车四十余公里,赶赴即将刑满释放的吴某户籍地进行线下调查,其父母非常配合执行工作,将罚金全部缴纳,避免吴某出狱后因失信行为,其生产生活受到影响。
2022年,吴某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决生效后,吴某并未按时缴纳罚金。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灵宝法院执行局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吴某名下的银行卡进行冻结,但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考虑到该案标的额不大,且吴某正在狱中服刑无力履行的情况,执行干警决定到吴某家进行调查。
见到吴某父母后,干警向其表明来意:一、调查了解吴某的财产情况,督促履行;二、3000元罚金,家属是否同意代缴;三、告知若不能按时缴纳罚金,将面临失信、限高、银行卡冻结等各种惩戒措施带来的严重后果;四、吴某年纪还小,以后得人生路很长,面临刑满释放,为今后早日回归正常生活,希望家属帮助吴某,避免一错再错。
在执行干警耐心地释法明理后,吴某父母表示,罚金早就应该交,孩子一时糊涂走了弯路,今后一定严加管教并正确引导,同时感谢干警对迷途年轻人得关心与帮助。当天,吴某父母便缴纳了全部罚金,案件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