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我们利欲熏心,以后再也不敢了......”2023年6月1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普执一团队干警接到被执行人刘某的电话,称愿意配合法院执行,主动缴纳罚金。
2021年,刘某等四人违反国家专卖管理法律法规,在未取得烟草专卖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非法买卖烟叶,扰乱市场秩序。灵宝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刘某等四人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四人八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到两年);对四名被告分别并处罚金5000元、10000元、15000元、30000元;四名被告退缴违法所得,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等内容。判决书生效后,该案转入执行程序。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向四名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督促履行。6月1日,刘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缴纳罚金。沟通过程中,干警耐心释法明理,刘某向干警提供其他三人联系方式。经过逐一联系,其余三名被执行人均表示认罪认罚,愿意缴纳罚金。当天,60000元罚金全部履行完毕。
烟草是国家严格控制的专卖品,其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都由专门机构负责,未取得经营资格非法经营烟草制品将构成犯罪行为。在此提醒大家,经济活动应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进行,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