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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剑执行 | 河南灵宝:“我没钱,大不了拘留我......”
作者:陈飞  发布时间:2023-04-01 10:24:17 打印 字号: | |

“我没钱,大不了拘留我......”2023年4月1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普执一团队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盛某拒不履行且态度恶劣,在被送进拘留所途中服软认错,让家属送来了全部执行款。

2021年,盛某等人向某银行借款15万元。借款到期后,盛某等人未能足额还款。银行多次催收,盛某等人除少部分还款外,剩余借款无力履行。2022年,银行将盛某等人诉至灵宝法院。灵宝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盛某等人给付原告某银行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等内容。判决书生效后,盛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该案转入执行程序。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督促盛某履行还款义务,并要求其到院说明情况,同时依法对被执行人盛某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冻结,共计强制执行到位10万余元;同时盛某等人自行向银行进行部分还款。经与乙银行确认,被执行人盛某等人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剩余5万余元未执行到位。

3月30日,执行干警再次联系被执行人盛某,其谎称在外地,干警未轻信,随后在其家中找到了盛某。执行干警表明来意,盛某态度十分恶劣,表示无钱履行,并指责法院进村上门影响其形象。干警现场释法明理无果后,决定对其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送拘途中,被执行人盛某意识到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想到如若仍不还款,自己将面临牢狱之灾,遂立即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当场联系家属凑钱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至此,案件成功执结。鉴于盛某认错态度良好,执行干警对其进行训诫后暂不采取拘留措施。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