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法治观念淡薄,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对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我特别后悔,对不起组织和领导对我的培养,对不起和我曾经共事的同事,对不起我的家人,希望大家以我为戒……”
2023年3月14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国企系统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许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在最后的陈述中对其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地忏悔和反思。
灵宝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灵宝市属国有企业部分干部职工和被告人家属共计150余人旁听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21年,被告人许某在先后担任灵宝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多个分公司副经理、经理等职务期间,为金矿坑口的施工队实际控制人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分配采矿工作量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94.2382万元。2021年5月至10月,被告人许某在担任某分公司经理期间,在该分公司坑口基建项目施工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180.2万元,建议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的主持下,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许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许某进行了辩解和最后陈述。该案将择期宣判。
此次公开庭审以“活教材”警示身边人,推进庭审实质化,达到了“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旁听人员在细致了解到被告人许某利用手中职权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同时,也深切感受到党纪国法的威严,纷纷表示思想触动很大,将以此为警示,对照检视自身行为,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今后,灵宝法院将以庭审实质化为抓手,继续用好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公众开放日”、旁听庭审等活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