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讯
拒不履行?法院:拍卖车辆+司法拘留!
作者:苏泽江 李正欣  发布时间:2023-03-01 15:01:08 打印 字号: | |

    “法官你好,我是刘某家属,来替他还钱......”2023年2月28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普执二组执行干警接到被执行人刘某家属打来的电话,其表示愿意替刘某还清欠款。

    2020年,张某为刘某装修房屋,完工后刘某支付了一半的工款,并出具一张5万元欠条,约定还款日期。到期后,刘某未如期还款引发诉讼。灵宝法院经审理,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刘某自调解书生效后每月向张某偿还3000元直至还清5万元。然而,刘某仅偿还了一期后再次食言,张某经多次催要无果。2023年初,张某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刘某不为所动。2023年2月,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刘某名下已被查封的车辆出现在某乡镇。执行干警立即组织警力到达现场,将车辆强制扣押到院,但被执行人刘某谎称该车辆已经转让给他人,拒绝向法院交付车辆钥匙。后执行干警在公证处的见证下对车辆强制开锁、换锁。经调查,车内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均为被执行人刘某本人。法院遂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拍卖,车辆经竞拍以6万元价格成交。

   鉴于该车辆在某银行办理有抵押贷款手续,故拍卖款中的3万元优先偿还抵押款,剩余案款暂时无法执结案件。后执行干警将刘某拘传到院,刘某到院后既不配合,也拒绝履行剩余还款义务。鉴于刘某的拒执行为,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在被拘留的第三天,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拘留所写下了悔过书,联系家属凑钱履行了剩余还款义务,遂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下一步,灵宝法院执行局将规范执行行为,穷尽各项执行措施,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