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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真心赢民心!当事人锦旗致谢执行干警
作者:杨艺伟  发布时间:2023-02-15 08:18:57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拖了八年的赔偿款终于拿到手了......”2023年2月14日,申请执行人王某父母来到灵宝市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执行为民两袖清风 八年积案一日执行”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张峰手中,借此肯定灵宝法院执行工作,表达对执行干警的感谢。

    2015年,申某驾驶一辆轿车沿该市某镇某村路段与相对方向行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申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为七级伤残。后经法院判决,申某应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164159.32元,保险公司赔偿12万元。判决书生效后,申某迟迟未履行法律义务。2017年1月13日,申请执行人王某父亲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申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依法将申某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自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其家中,但申某杳无音讯,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于2017年6月30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执行干警始终没有放弃。2023年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执行干警接到线索称被执行人申某正在市区某轮胎店更换轮胎,干警立即赶往该轮胎店,将正在维修车辆的申某连人带车扣押到法院,并依法实施司法拘留措施。慑于法律威严,2023年2月9日,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被执行人申某给付执行款40000元,剩余欠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一致和解协议。至此,历时八年的执行案件得以顺利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后,灵宝法院执行局将深化为民服务宗旨,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法律的强制力推动执行工作高效开展,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