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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购买保险规避执行?并非“保险”!
作者:苏泽江 王博飞  发布时间:2022-12-07 09:32:15 打印 字号: | |

    “谢谢、谢谢法官,终于了却了我的烦心事!”2022年12月7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普执二组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许某打来的电话,电话里,许某对法官高效执行表示感谢。

    许某与段某系多年好友,2022年2月,段某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向许某借款38500元,承诺半年付清。到期后,段某未能按时支付,从而引发诉讼。灵宝法院经审理,依法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段某承诺于2022年9月支付全部欠款。到期后,段某又食言了。许某无奈,于2022年11月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普执二组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段某慌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也未如实报告财产。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段某名下银行、微信、支付宝等账户财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加大执行力度,通过线上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段某五年前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大量理财型保险。经与保险公司联系,现场调查保单价值达6万余元,若强制退保将损失近一半的收益。于是,执行干警联系了被执行人段某,告知其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对其保单进行强制退保扣划收益,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段某这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一次性偿还了全部欠款及利息。至此,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法官提醒:随着保险的普及,有的失信被执行人妄想将购买保险当成一种逃避债务的途径,在此奉劝被执行人早日打消这种念头,保险不是“避风港”,切勿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