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现在就还钱!”2022年11月15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一通电话,电话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主动要求还款。
李某与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灵宝法院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孙某偿还原告李某10000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判决生效后,孙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李某遂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7月12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孙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孙某限期履行生效法律义务,但孙某未主动履行,也未如实报告财产状况。执行干警一方面查询其名下银行存款,一方面通过电话与孙某沟通,但孙某一直抱有侥幸心理,再三推托。通过查询发现孙某名下有极少数银行存款,不足以偿还该案执行款,遂对其账户先行冻结,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但孙某依旧不为所动。执行干警通过线索先后几次未找到孙某,也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一度进展缓慢。
2022年11月14日,执行干警通过线索发现孙某在2022年某公租房实物配租符合条件家庭名单公示中,遂立即联系相关联动单位,告知孙某失信情形。通过努力,孙某于11月15日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将法院判决义务履行完毕,遂出现文章开头一幕。
接下来,灵宝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各项执行措施,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