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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丨故县人民法庭:矛盾化解“桥头堡”
作者:故县法庭  发布时间:2022-11-02 12:57:24 打印 字号: | |








    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人民法庭坐落在故县镇故县街北段,地处豫、秦、晋三省之交的省际边缘地带,北濒黄河与山西省芮城县隔河相望,西接陕西省潼关县。下辖“两镇一委”——故县镇、豫灵镇和豫灵产业园管委会,吸收“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乡村振兴赋能,走出了一条“脚下有泥、心中有民”的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发展道路。

    2022年以来,故县法庭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攻坚克难,1-9月,受理民事案件367件,结案344件,结案率93.23%。“立审执一体化”方面,首执案件立案39件,执结32件,案件自动履行率69.23%。法庭及干警多次荣获“优秀办案团队”“办案标兵”“办案模范”“优秀法官助理”等荣誉称号。

    切实筑牢思想基础

    故县法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组部署,结合灵宝法院“双学双争”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认真撰写相关学习笔记36篇,组织全庭干警集中学习26次,6名干警自主学习47次,每位干警撰写学习笔记40余篇。

    “小法庭”推动“大治理”

    故县镇、豫灵镇作为黄金大镇,法庭的定位决定了其要积极构建党建引领、“府院联动”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故县法庭注重加强与辖区政府的联络沟通,将法庭工作与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与辖区政府的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加强工作交流协作,整合社会治理资源。一年来,院领导及庭负责人多次上门走访,听取辖区党委政府对法庭工作意见,形成书面意见10余条,立改立行。

    根据积累的诉源治理经验并结合工作要求,制定《故县人民法庭推进诉源治理实施方案》,构建以人民法庭为主导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常态化纠纷化解机制,推行“一村一书记”网格化工作模式。针对辖区面积广、交通不畅群众应诉不便等问题,与豫灵镇政府合作,在豫灵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法院立案窗口,便利群众诉讼。另外,针对涉及豫灵镇人民群众的案件,随时随地开庭,方便群众诉讼。在豫灵产业集聚区设立巡回审判点,方便辖区企业诉讼。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灵宝市豫灵产业园是河南省首批180个产业集聚区之一,位于故县法庭辖区,存在各类大中小型企业8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40余家,从业人员4.3万人。受疫情影响,大量企业面临经营困难的境地,为贯彻落实中央“六保”、“六稳”政策精神,故县法庭加强对辖区企业的司法服务力度,对涉企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

    灵宝市豫灵镇政府起诉灵宝市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故县法庭通过进行大量的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一方面保护政府的合法权益,同时避免对涉案企业经营发展造成较大困难。全面落实助企“法律顾问”制度,联系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共同助力辖区企业发展。今年以来,法庭干警进行送法进企业3次,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数10次。

    妥善处理重点敏感企业破产案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稳步推进破产工作。

    送法下乡到基层

    调解、群众路线、就地审判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灵魂,要求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调查研究;群众路线,调判结合;坚持党性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实行简便利民的诉讼手续,在审判工作中执行利民的方针”。

    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要求每位干警要深入农村,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了解案情,座谈式问案等方式,着力构建适宜矛盾化解的审判团队,满足司法改革和案件审理的需求。今年以来,组织巡回审判7次,公开审理、以案说法、送法下乡。涉及婚约财产纠纷案,建立家庭化的审判场所,缓和当事人对立情绪,营造温馨、祥和的氛围,向当事人传达“沟通”、“理解”、“包容”的和谐家庭理念;涉及排除妨害纠纷案,办案法官登门多次,通过释法说理,双方各让一步,握手言和。

    举办“请你当法官”公开庭审活动,故县法庭对原告李某与被告李某某涉及消费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在故县镇安家底村进行巡回审判,辖区群众五十余人参加了旁听,该案在抖音上也进行了直播,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该案在庭后,经过法庭干警的背对背调解,案件调解结案,且已履行完毕,案结事了。

    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针对辖区面积广、交通不畅群众应诉不便等问题,与豫灵镇政府合作,在豫灵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法院立案窗口。同时,在故县镇及豫灵镇分别设立“法官工作站”,为辖区内距离法庭较远的群众提供“家门口”的诉讼服务,方便当事人随时随地办理诉讼业务。

    2022年1-9月,故县法庭小额诉讼判决结案数56件,小额判决结案率56%;庭审直播数141件,庭审直播率46.69%;裁判文书上网数218件,裁判文书上网率72.19%;互联网庭审数107件,案件网上开庭率35.43%。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5天,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67%。适用简化裁判文书1篇。

    加强省际司法协作

    灵宝、潼关、芮城虽分属豫陕晋三个省份,但三县地域相连、文化相近、民情相通,近年来群众通婚、经商、物流等往来频繁。同时,由生产经营、婚姻家庭、财产权属等问题引起的跨省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一旦发生跨省纠纷,由于当事人分别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区域,矛盾纠纷解决起来并不容易,群众参与诉讼活动也不方便。

    故县法庭利用地处豫陕晋三省交界处、“黄河金三角”的区位优势,加强与周边法院联动,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依据地处豫西边陲,临近陕西、山西等周边省份的区位因素,与陕西省潼关县法院和山西省运城市法院加强业务交流沟通,协调案件办理,协调设立三省共享“法庭”,加快推进豫陕晋金三角司法合作交流工作。今年6月份,故县法庭干警专程驱车前往潼关县法院以及芮城县法院风陵渡人民法庭,统一裁判尺度,协商加强省际司法交流协作,实施赢民心、接地气的各项衔接措施。

    故县法庭充分运用“互联网+诉讼服务”的方式,全面实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阅卷和查询案件”,网上立案率达到99%,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实现立案、缴费、庭审的全流程诉讼活动。由过去的使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向“一次都不用跑”转变。疫情期间,充分利用互联网庭审,为因疫情原因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提供“足不出户”的诉讼服务。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