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法官,十几年了,对方终于主动和我联系还钱,我们现在就去办理结案手续……”2022年11月8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终本团队长马波鹏接到申请人打来的电话,电话里,申请人安某某说道。
2009年9月24日,刘某某向安某某借款5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偿还15000元后,承诺2010年12月10日前偿还剩余借款本金35000元及利息10000元,合计45000元。到期后,刘某某未能还款,安某某于2018年3月20日向法院起诉。该案经法院调解,限被告刘某某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履行完毕。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刘某某依然不按期履行,在多次索要无果后,安某某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刘某某不为所动,长期躲避在外地,法院经过一系列的财产线索查询,最终因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终本?”“我的案子法院不管了吗?我的钱算是打水漂了?即便是电视剧播完一集也得播下一集呀!我有点慌!”当申请执行人知道案件“终本”结案时,总会有这样的疑问。
其实,“终本”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对于穷尽执行措施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依照法律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案件的“终本”是执行程序高质量的暂停,并不等于法院不再管,也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案件“终本”之前,法院已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并借助微信公众号、曝光台、抖音等载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穷尽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执行程序。
2022年4月下旬,灵宝法院推行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按照“事务集约、规范高效、责任到人”的工作理念,成立终本管理团队,开设专门的终本接待窗口,配置专人负责财产线索核查、扣划、恢复案件审查等终本案件后续工作,彻底打消当事人“案件终本后无人管”的顾虑。
2022年10月25日,申请人安某某到法院申请查询被执行人刘某某名下财产情况,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某为躲避执行新开设银行,法院工作人员快速对其银行卡采取冻结措施,被执行人刘某某发现银行卡冻结后,主动联系申请人安某某要求偿还借款并解除对其银行卡的冻结措施,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