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阻隔了回家的路,却阻碍不了灵宝市人民法院干警们化解矛盾纠纷的心……
2022年11月8日,灵宝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调解员进占魁得知原、被告均在外省无法到庭,决定通过电话和微信组织双方“线上”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感激之下当即履行首期付款义务。
2019年12月,李某为缓解经济压力,通过网络平台向湖南某公司贷款5000元。受疫情影响,李某无法正常外出工作,导致贷款逾期。湖南某公司将该笔债权转让给北京某公司,北京某公司又转让给某科技公司。债权转让后,李某未理睬该公司发送的债权转让通知书,也未还款,某科技公司将李某诉至灵宝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李某偿还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立案庭调解员进占魁受理案件后,认真分析案情,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双方了解双方具体情况。原告某科技公司负责人称公司在浙江无法到庭,被告李某称受疫情影响自己已经换了几次工作,收入不稳定,几年都没回家,谈及案情情绪激动不已。为尽快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经得双方同意后,进占魁当即组织干警通过电话和微信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言辞激烈,都不愿退让,致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进占魁又多次通过电话分别与双方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遂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一案一群+电话”无缝衔接的工作模式,既在当事人之间架起了快捷解纷的桥梁,也畅通了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沟通,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灵宝法院将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的方式为当事人办理案件,积极推进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庭审,努力让人民群众“宅”在家里就能感受到全方位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