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你与鲁某借款合同纠纷案,我院通过扣划其名下住房公积金,现案款已足额到账,请尽快到灵宝法院领取。”2020年6月19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七组干警通知一名案件申请人到院领款,该案在立案后不到二十天时间圆满结案,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2019年鲁某从陈某处借款20000元,在还款过程中,鲁某未按时履行。陈某多次催要无果,起诉至灵宝法院。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鲁某偿还原告20000元等内容。然而,鲁某在履行过程中,视生效法律文书为儿戏,在规定期限内只偿还部分金额,剩余一万余元选择继续逃避履行。陈某遂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干警多次电话督促被执行人鲁某偿还案款,但鲁某始终称其经济困难无力偿还,甚至上演“哭穷大戏”。与此同时,干警利用执行系统对被执行人鲁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但实控金额较小无法足额偿还债务。结合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干警综合分析认为鲁某经济能力能够偿还欠款。经深入调查,了解到鲁某在本地有固定工作。干警遂采取线下执行方式,依法足额扣划鲁某住房公积金,顺利将该笔案款扣划至灵宝法院执行账户。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