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日前,在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表彰2017—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豫文〔2020〕43号)中,灵宝市人民法院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近年来,灵宝法院严格秉承“抓创建、促审判、提素质、树形象”工作思路,始终把文明创建作为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创新发展的有力抓手,突出法院工作特色,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以文化建设助推精神文明建设,精心打造新党员活动室、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院史馆、图书阅览室等创建阵地,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到提升班子凝聚力、增强队伍战斗力、提高审判质效、改善司法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等各项工作之中,形成了文明创建有成效、审判执行有质效、司法文明人人赞的良好局面。此次“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的取得,是全院干警凝心聚力、拼搏奋进的结果,标志着该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站在新的起点上,灵宝法院将倍加珍惜这份荣誉,在今后的工作中紧盯目标、砥砺奋进,进一步推动文明创建工作纵深发展,以文明之风助推法院各项工作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