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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巡回审判到家中 法官妥处离婚案
作者:骆恩平  发布时间:2020-06-15 16:12:07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现在宣布开庭!”2020年6月12日,豫西黄河岸边的一个农家小院里,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平法庭巡回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法官李佳现场宣布开庭。

    原告张某与被告赵某1993年登记结婚,至今已经27年了,双方年轻时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吵架。随着孩子渐渐长大,二人感情并未和缓,依然争吵不断。2020年5月,原告张某起诉离婚。承办法官李佳翻看案卷材料后,了解到被告身患强直性脊柱炎,不能到法院应诉开庭,于是安排干警联系原被告,到被告家中开庭办案。

    6月12日上午,干警驱车30余公里,来到西闫乡大闫村被告家中。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干警在被告赵某家院子里,布置好巡回法庭准备工作。庭审现场,经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结束后,在法庭调解环节,由于原告坚持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双方分歧过大,导致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庭依法当庭宣判:“驳回原告张某要求与被告赵某离婚的诉讼请求。”

    “被告,法庭今天判决不准离婚,是为了给你们双方一个机会,你们生活这么长时间,你患病了原告照顾你很不容易,你要理解体谅对方,脾气要改改。”“原告,从你愿意离婚不离家,给被告付生活费可以看出,你心底很善良,结婚27年说没有感情是不可能的。以前日子艰苦都熬过来了,现在政府帮你们新盖了房子,儿子还要结婚,被告身体眼看着不能一个人生活,这个家庭非常需要你。你给被告一个机会,看被告表现好不好?”庭审结束,李佳“背靠背”做二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原告红着眼眶点头答应,“好!”被告沉默良久后说道。那一刻,李佳法官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近年来,该院阳平法庭在审判活动中想当事人之所想,对一些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庭应诉的当事人,积极开展巡回法庭,面对面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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