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20年5月14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六组干警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燃油补助费,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9月,魏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先后向王某借款共计20000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催要未果,便将魏某起诉至灵宝法院。2020年2月,灵宝法院依法判决魏某向王某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判决生效后,魏某一直未清偿借款,且长期躲避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同年3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魏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接收到法律文书后,魏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承诺半个月内将所有欠款全部履行。半个月后,魏某只履行了15000元,剩余5000元魏某一直找借口拖延。后执行干警经调查,得知魏某曾在某客运站工作,虽然人已经不在单位但是劳动关系还在,承办法官王一斌立即带领两名干警前往该客运站了解魏某相关情况。通过查询发现魏某以前承包的一辆客运汽车一直享受国家燃油补助,该款项还有8000元没有下发,而受益人正是魏某。承办法官遂抓住时机同客运站负责人联系。最终,承办法官经过协调沟通,阐明法理,在该负责人的配合下,将剩余燃油补助款其中的5000元划至法院执行账户。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下一步,执行干警将继续拓宽思路,穷尽举措,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为社会诚信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