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您好,我想调下赵某某2001年在灵宝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这是我们的介绍信和工作证件。”2020年5月15日一大早,灵宝市人民法院档案室,两位公安民警前来调卷,并向法院干警说道。
“稍等一下。”档案室工作人员根据提供的姓名轻点鼠标,在电脑上立刻呈现该案件扫描件。档案员迅速找到卷内判决书,打印装订后在首页书写上“本件复印于X号卷宗,共X页……”并加盖院印,交给了两位民警。
“一套流程下来,仅花了几分钟,轻点鼠标就完成了调卷,真是太方便了。”拿着温热的判决书,两位民警不由得称赞道。
调阅卷宗如此方便,得益于灵宝法院已实现全部库藏档案数字化。近年来,灵宝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历史诉讼档案数字化工作,成立档案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统筹安排,通力协作,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标准》《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严把扫描、图像处理、编目等环节质量关,坚持工作流程制度化、规范化原则,切实做到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完整统一。自2017年2月初,该院启动库藏档案数字化工作以来,共计扫描录入诉讼卷宗140319件,246728册,总页数达10412608页,档案时期跨越70个年度,数字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下一步,灵宝法院将不断提高档案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着力发掘数字化档案资源效用,将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推动智慧法院建设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