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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当庭宣判、普法“两不误”
作者:席静 韩莹  发布时间:2020-05-15 14:48:52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随着“嘭”的一声法槌的响声,灵宝市人民法院院长白旭春宣布:“现在开庭!”

    2020年5月15日上午11点,灵宝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郭某、田某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灵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旭春独任审判,灵宝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尚粉红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庭审案,当庭宣判,有力彰显了刑事速裁程序的公正高效。

    经审理查明,2019年11月28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郭某在其家中将入室盗窃的牛某辉(另案处理)抓获。被告人郭某以家中曾多次失盗,要求牛某辉赔偿损失16000元,被告人田某闻讯赶到郭某家中,以同样理由要求牛某辉赔偿8000元,牛某辉遂打电话将弟弟牛某叫来。被告人郭某、田某以牛某辉的人身安全及报警相威胁,迫使被害人牛某通过支付宝向被告人郭某支付10000元,通过微信向被告人田某支付5000元。案发后,被告人郭某、田某家属将赃款15000元全部退还被害人牛某。

    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规范高效。审判员在依次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后,依法对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郭某犯敲诈勒索罪,单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田某犯敲诈勒索罪,单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宣判后,两名被告人当庭均表示服判不上诉。该起案件庭审时间仅用时20分钟,极大缩短了庭审时间。

    结合本案犯罪事实,审判员白旭春当庭对两名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小偷偷东西本身是犯罪行为,你们作为受害者抓到小偷后,应该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国家自有法律严惩这些人,而你们却因为一时贪念选择了敲诈勒索、触犯刑律。希望你们以此为戒,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院长开庭审理案件,是法官角色的回归,也是法院顺应司法改革、满足群众司法期盼的必然。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审理案件,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在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效率、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切实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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