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我真佩服法院同志的耐性,一遍一遍苦口婆心的解释,真的让我感动。”2020年4月26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被执行人郭某家属将3万元罚金交到执行干警手里,说道。
郭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灵宝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元。判决生效后,郭某迟迟未予缴纳罚金。2020年3月13日,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郭某仍在监狱服刑,执行干警遂联系郭某家属缴纳罚金。经多次沟通,执行干警了解到家属仍抱着“判刑不罚钱”的思想,认为已经坐牢了,罚金就不用交。据此,执行干警便从法律层面以及情理法上耐心做家属工作。最终,郭某家属经过多方筹措交清了罚金,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