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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三名干警荣获团市委表彰
作者:谢聪 王项锋  发布时间:2020-05-02 23:34:06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2020年4月30日,在灵宝市纪念五四运动101周年暨“向上向善好青年”表彰大会上,灵宝市人民法院三名青年干警受到团市委表彰。陈晓琳同志被评为“灵宝向上向善好青年”,陈晶同志被评为“灵宝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董滨同志被评为“灵宝市优秀共青团员”并荣获“灵宝向上向善好青年提名奖”。

    陈晓林,灵宝法院审委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工作期间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多次受到地市级表彰。2019年7月任立案庭庭长以来,该同志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创新方式方法、多措并举,率先在三门峡市两级法院上线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开启诉讼立案“微时代”,同时不断加快“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行财产保全工作,促进纠纷多元化解,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该同志坚守岗位,勤奋钻研,在平凡的工作中不断突破自我,用司法为民的真诚之心和法官情怀践行着自己的人生价值!

    陈晶,灵宝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团支部副书记。在院团委工作上,该同志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注重创新工作方法,坚持自我磨练提升自身素养,密切联系青年以党建带团建。该同志积极组织“灵法好声音”青年歌手大赛,极大丰富了青年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团员参加全封闭式拓展训练,增强青年干警的团结协作精神;组织团员前往烈士陵园缅怀先烈,培养青年干警的爱国主义情操及优秀的道德品质,各项活动受到了团市委的认可及表扬。该同志履职尽责,开拓进取,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的工作态度,为团委工作的开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董滨,灵宝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助理,同时兼任市家庭教育讲师团讲师、市妇联宣讲团讲师。2017年参加工作以来,共协助法官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一千余件,同时注重矛盾纠纷调解,用热情、耐心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作为市法治宣讲团成员,该同志强化法律服务,多次前往企业、乡村、中小学校开展普法、送法宣讲20余场,为辖区法治环境营造贡献力量。工作之余,该同志多次代表市法院、市政法委、市团委等部门参与各类演讲比赛,获得三门峡市级荣誉3次。作为青年干警,该同志爱岗敬业、奋进拼搏,彰显了新一代青年人的良好风采和青春正能量!

    近年来,该院团支部在院党组和共青团灵宝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培养了一批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青年干警,在脱贫攻坚、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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