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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第二党支部开展“四月份党员活动日”暨“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
作者:宁昕彬  发布时间:2020-04-24 07:58:25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法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的安排部署,2020年4月23日下午,灵宝市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开展“四月份党员活动日”暨“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

    灵宝法院第二党支部书记张园园、支委会成员以及全体党员参加活动,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宋新卫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会议。此次“党员活动日”按照“6+N”模式开展,主要开展了重温(读)入党誓词、唱国歌、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学习灵宝市委办《关于整治“新衙门作风”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组织党员如实向所在党支部申报4月份积分事项和积分、举手表决积分事项是否合理合规、交纳党费、党员以考促学测试活动,并进行了支委会成员的调整选举,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进一步优化了支部的人员配置,壮大组织成员力量。

    在“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中,全体党员进行了张坚案件的警示教育学习,党员代表们进行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会汲取案件教训,审视自身,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保持清正廉洁。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给党员干部们敲响了警钟,要深刻汲取张坚违法违纪案件的教训,警钟长鸣、以案为镜、恪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筑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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