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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预约转账”存漏洞 多次行骗再获刑
作者:张阳烨  发布时间:2020-04-01 11:30:30 打印 字号: | |




预约转账截图



验证码截图

    灵宝法院网讯  2020年3月30日,灵宝市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提讯的方式,“隔空”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当庭以诈骗罪判处小杨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0元,违法所得追退十五名被害人。被告人小杨表示认罪认罚,不提起上诉。3月31日,刑事判决书依法向其送达,该案顺利结案。

    “90后”杨某曾在2017年因诈骗罪被灵宝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却在2018年刑满释放后不到一年时间,不知悔改,利用手机银行的“预约转账”功能漏洞多次行骗,终因诈骗再次被判刑入狱。

    2019年8月8日至10月5日期间,被告人杨某编造自己结婚、家里“过事情”等多种理由,在灵宝市15个商店购买软中华、软云烟、芙蓉王等多种品牌香烟183条以及其他财物,在付款时明知自己银行卡内余额不足无法支付钱款,但仍然采用向被害人银行卡预约转账并出示预约成功的截图或预约转账的短信验证码,使被害人误以为转账成功的方式实施诈骗,诈骗金额共计48000余元。

    灵宝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多种理由且在明知自己银行卡内余额不足无法转账时,仍采用向被害人出示银行卡预约转账截图或短信验证码的方式获取被害人的信任,骗取被害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杨某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对其可依法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在信息技术发达的今天,支付手段日益多样化,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移动支付成为交易“新宠”,被告人利用被害人对支付业务较为生疏且银行转账新规的漏洞进行诈骗极易得手,对于接收转账的持卡人要提高警惕,仔细核对对方提供的截图或者验证码、钱款是否到账等,不要仅通过短信截图或验证码消息轻易判断,必要时可通过电话或者去银行网点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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