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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整容手术引纠纷 倾情调解促履行
作者:杨晓峰 李艺莎  发布时间:2020-03-25 08:55:35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爱美人士选择做微整形手术,由此也催生了一些无资质的整容机构和行医者,加大手术风险,引发“安全”纠纷。

    2020年3月24日,原告王某从灵宝市人民法院干警手中领取了自己的赔偿费用,至此,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顺利结案。

    2018年,王某经孙某联系,到灵宝市北区一居民小区接受了眼部整形手术。手术当天,王某将手术费用、药费等共计6000余元通过孙某给了“手术医生”。手术后,王某感觉自己眼部不适、疼痛发胀,但已经无法联系“手术医生”,于是便要求孙某解决。协商未果后,王某才幡然醒悟,得知为其做眼部整形手术的“手术医生”连身份都无法确认。王某无奈,于是将孙某告上法庭,要求孙某返还医疗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共计10000余元。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牵涉的面较复杂,但该案涉案标的较小,案情不是很复杂,便着手进行调解。经承办法官联系孙某调解,孙某表示也无法找到“手术医生”,但是对王某的损失表示理解,也意识到自己存在一定过失,同意自己返还王某的手术费用。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一次性退还原告60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此案做到了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手术之前应当擦亮眼睛,一定要到有资质的医疗整形单位做微整形手术,同时签订规范的、书面的协议或者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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