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法官你好,立案当天我采取保全措施了,现在被告把钱给我了,我要撤诉……”日前,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法庭法官接到当事人打来的电话,电话里武某说道。
2016年6月25日,杨某从武某处借款15000元,后经武某多次催要,杨某迟迟不还。2020年3月16日,武某诉至灵宝法院。为防止杨某转移财产,敦促其还款,武某于立案当日申请财产保全,该院保全团队依法将杨某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仅仅过了四天,杨某将借款还清。承办法官与原告核实之后,依法作出解封裁定,案件顺利办结。
一件标的1.5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通过优质高效的保全工作,促使案件在民事阶段前期或者初期得到“案结事了”的效果,让当事人满意,呈现了灵宝法院法官的工作效率,收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