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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亡父欠债子来还 法官调解案件结
作者:苏泽江  发布时间:2020-03-24 15:50:19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杨某平生前于2016年从其好友张某处借款10万元,2017年杨某平因病突然去世,但是所借张某的10万元钱并没有偿还,于是张某数次找到杨某平的儿子杨某亮要求偿还其父亲生前的借款。杨某亮向张某偿还2万元后,以无力偿还剩余款项为由,不再偿还剩余的8万元借款。2020年年初,张某来到灵宝市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将杨某平的继承人(其妻子、儿子、女儿)均列为被告,立案的案由为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案件承办人陈法官接到案件后,通过向原告张某打电话了解到,张某与杨某平系战友关系,交情甚好,如果杨某平在世的话肯定不会拖着这笔钱不还的。陈法官问张某知不知道杨某平去世后留下有什么遗产,张某说:只知道有一套房子,别的还有什么不清楚。在了解案件后,陈法官又联系了被告杨某亮,杨某亮起初表示,对于其父亲所借的张某的钱其是知情的,但是其父亲已经去世,债务就已经不存在了,没有父债子还的道理,况且自己现在生活压力也比较大,无能力替父亲偿还所借张某的借款。陈法官耐心的向杨某亮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死亡之后,其所欠的债务并不必然消灭,继承人应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来偿还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通过陈法官耐心释法讲解并向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最终达成一致:由三被告于两年内向张某还清剩余的8万元借款。张某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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