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20年3月11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从被执行人的“大事”中发现财产线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程某与李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灵宝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李某偿还程某货款3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分文未付,程某遂于2020年3月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李某仍未履行。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询,发现李某名下银行账户虽多,但查控存款仅11000元,且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见此,执行干警一方面成功扣划11000元,另一方面积极联系李某。在与李某沟通时,他的一句“欠程某这点钱,他至于执行嘛,还冻结我银行卡,影响我采购的大事……”执行干警听到此,想着李某的“大事”必然需要资金支出,于是,立即抓住该线索,再次对李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发现李某一个银行账户在3月10日存入3万余元,补齐了19000元的资金缺口,一起买卖合同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