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20年3月9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四组干警,从收案到结案仅不到一周时间,顺利执结一起涉案标的为160000元的案件,受到当事人好评和感谢。
白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灵宝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于2019年9月20日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分批次于2020年1月1日前,向白某共计偿还160000元。但协议达成后,王某又一次失信。无奈,2020年3月3日,白某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四组在接到该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王某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院遂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冻结了其银行卡账户及微信财付通账户。“法官,我现在就还钱,你赶紧把我的银行和微信账户都解了吧,这个对我影响太大了。”仅仅过了两天,执行干警便接到王某的电话。随后,王某将全部执行款打入法院执行款账户,执行干警随即将执行款转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灵宝法院在疫情期间,面对“线下执行”、“集中执行”受限的实际,充分利用“线上”执行平台的信息化功能,采用冻结、查封等执行手段来督促执行,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案件执行,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