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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云庭审”常态化 助案结效率高
作者:王永波 李艺华  发布时间:2020-02-27 16:46:13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2020年2月27日上午9时,灵宝市人民法院刑事法官李艺华通过“云间庭审平台”连线视频的方式,审理了一起盗窃刑事案件,并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赵某因犯盗窃罪,依法被判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

    与以往刑事案件开庭不同,此次庭审真正的是“山川异域”,审判员虽还在审判庭,但公诉人却在检察院办公室内,被告人赵某也不在被告席上,而在家里手机屏幕前(赵某被取保候审在家)。虽形式有变,但庭审却在有序进行着,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各方迅速学会操作手机微信小程序“云庭”参与开庭;审判庭内,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法官开展法庭调查、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庭审全程对话流畅,被告人赵某对自己利用帮客户下载支付宝绑定银行卡之际,转走客户4500元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退赃,且主动缴纳罚金,鉴于赵某认罪认罚,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当庭作出上述判决,整个庭审过程高效有序。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通过“云间庭审平台”连线视频的方式庭审,一方面减少了人与人的接触,有效预防病毒传播扩散,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身体健康,实现了审判工作高效运转,真正实现了疫情防控和刑事审判两不误;另一方面,“云庭审”打破空间限制,大大节约审判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下阶段,灵宝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将“云庭审”等便民审判方式常态化,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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