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20年2月27日,在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深入调解下,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完毕。
刘某与苏某借款合同纠纷案,灵宝法院经审理,双方达成分批清偿9000元借款的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前三期苏某能按期还款,但剩余4000元苏某迟迟未予履行。无奈,刘某于2020年2月17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苏某清偿4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利息。
执行八组干警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首先与苏某联系询问未按期还款的原因,“年前家中老人生病,钱都用了,本想着开年找个活尽快把钱还了,这又碰到了疫情。之前我给刘某说过用购物卡抵债,他没同意,现在实在没办法了。”苏某电话里说道。了解到苏某的情况,执行干警又联系刘某,告知苏某的难处,刘某当即表示受疫情影响,大家都很难,迟延履行利息不要了,只要苏某把本金还了就行。见此,执行干警分头做刘某和苏某的工作,最终以4000元购物卡抵顶了债务,该案圆满执结。
在此,执行法官劝诫各位被执行人:碰见难处及时沟通,遇到问题相互体谅,切莫逃避一躲了之,转移财物更是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