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受疫情影响,我还想着我的案件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间了。”这是被告人亢某远程庭审见到灵宝市人民法院法官说的第一句话。
2020年2月27日,灵宝法院刑事二组在远程视频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快审快结被告人亢某盗窃一案,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9年10月份,亢某在一汽车销售仓库,将被害人秦某存放的比重铁汽车配件盗走,销赃并用于个人挥霍。11月初,亢某再次到汽车销售仓库,将被害人秦某存放的4个宝马轮胎、轮毂盗走,销赃并用于个人挥霍。亢某因盗窃汽车销售仓库的汽车配件被逮捕后,又坦白其于12月5日凌晨,分别在秦和手擀面饭店门口、燕子山大厦门口,共盗走4块电瓶,销赃并用于个人挥霍。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亢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亢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后法院依法当庭以被告人亢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整个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一天时间。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作为一线办案法官,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成果,积极使用智慧法院功能,创新庭审方式,运用远程视频的方式快审快结刑事案件,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实现了战“疫”庭审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