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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阳平法庭隔空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作者:李佳 苏泽江  发布时间:2020-02-13 08:28:32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当前,在疫情防控关键期,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平人民法庭干警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态度却毫无减退,他们转变工作思路,通过网络开庭等方式保障开庭、结案。2020年2月12日,该法庭隔空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张某于2017年从福建莆田的A公司购买了一批食用菌保菇相关货品,后张某以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拖欠货款长达两年之久不予支付,A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张某支付其货款40350元,并支付利息。原告向法庭提交了发货单及欠条。被告张某辩称原告提供的发货单上的单价不属实,认可欠条上的27750元,并且认为原告提供的货品存在质量问题,已经给其完成了重大损失,要求原告赔偿其损失。

    受疫情影响,加之庭审中该案双方各执一词,庭后承办法官安排法官助理苏泽江对该案进行调解。通过给原告做工作,原告代理人同意放弃诉求一部分,代理人最大的权限就是由被告按照欠条上的27750元来支付货款,但被告却不同意,被告仍纠结于货品质量问题,不同意原告代理人的意见,案件陷入僵局。通过原告代理人,苏法官联系到了原告A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通过与该负责人电话沟通,其最终同意适当让步,由被告支付其货款25500元,最终被告同意了该调解意见。

    法庭干警在双方当事人未见面的情况下,通过微信隔空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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