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20年1月22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四组借助信息化办案平台,实施网络冻结及扣划,在十天内足不出户执结了一起小标的执行案件,受到当事人称赞和感谢。
2018年9月,马某经人介绍到赵某的工地从事电焊作业时,不慎从10余米高的架子上摔下来受伤,后在三门峡中心医院住院39天,花费大量的医疗费用。期间赵某支付医疗费用50000元,后因赔偿款问题马某将赵某诉至灵宝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赵某赔偿马某医疗费22248.5元,但判决生效后赵某拒不履行。无奈,马某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1月9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四组干警依法向赵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赵某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在办案系统中的“总对总”网络查控平台提交查询申请后,依据系统反馈回来的账户信息,第一时间足额冻结了被执行人的款项2万余元,并及时实施网络扣划,案件圆满执结。
随着执行信息化建设及网络查控技术的逐步完善,执行法官们借着信息化办案平台的东风,足不出户就能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账户,使案件执行完毕,及时、有力保证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