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20年春节将至,伙伴们都忙着回家过年,失信被执行人也不例外。然而,总有一些失信被执行人注定在拘留所“过新年”。元月19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五组又将一名“老赖”送进了拘留所。
郭某与孙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灵宝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孙某偿还郭某28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孙某并没有主动履行义务,郭某于2019年12月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依法向孙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孙某并未履行义务,也未申报财产,该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月19日,执行干警通过线索得知被执行人孙某入住一家酒店,遂立即赶往线索地,将其拘传回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执行干警情理法并用,多次做被执行人孙某的思想工作,让其尽快筹款主动履行义务,否则将依法对其予以罚款、拘留等。但孙某始终不为所动,以没有钱为由拒绝履行。鉴于被执行人孙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该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