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你好,我是王某某家属,我们已经将执行款凑齐了,现在就送去。”2020年1月20日一大早,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三组干警接到被执行人家属打来的电话。
原来,程某某与王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灵宝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王某某赔偿程某某各项损失46800.2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9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程某某遂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王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王某某竟电话“失联”,玩起了失踪。因王某某家在外地,使得案件一直久脱未结。
2020年1月19日清晨,执行三组干警通过线索得知被执行人王某某在灵宝市区某宾馆出现,赵学仁组长立即组织干警前往线索地将其抓获,并将其拘传至法院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王某某仍不履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到了拘留所门口,王某某慌了,表示愿意配合法院,不想在拘留所里过新年。于是,王某某赶忙联系家属,其家属得知消息后,于当天下午从远在300多公里外的禹州市驱车赶到法院,联系执行干警,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