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法官,我必须离婚…”
“法官,我就是不离婚…”
2019年12月27日,一对年轻夫妻出现在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店法庭,原来是原告王某诉被告张某离婚一案再次开庭审理。面对二人确已名存实亡的婚姻,法庭人员找准矛盾焦点展开耐心调解,最终使妻子作出适当让步,丈夫“松口”同意离婚,以调解结案的方式为这对怨偶结束了11年的婚姻关系。
原告王某在2019年4月份已在阳店法庭起诉一次离婚,认为被告经常酗酒、对妻子和孩子不尽家庭责任;被告虽承认自己有过错,但表示不同意离婚。为了挽救这桩婚姻,法庭给了被告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可是双方婚姻并无改善,原告在半年之后再次起诉离婚,双方在法庭审理中仍争执不下,一个决意要离,一个拒不同意。
阳店法庭工作人员在耐心倾听、深入了解案情后,发现该案的矛盾点在被告的复杂心理上。被告认同自己对妻子、孩子缺少必要的关心,经常酒后吵闹甚至打骂妻子,三年多来夫妻分居达三年之久,感情已彻底破裂的事实,但认为原告的起诉行为伤害了其自尊,就想“拖”着被告,就是不同意离婚。法官抓住主要矛盾后,采取对二人当面“摆事实,讲道理”和“背靠背”一对一谈心相结合的方法,从情理、法理两方面给双方做工作,使被告意识到了自己想法的错误,同意离婚;原告也愿意谅解被告,同意让步把孩子抚养权给被告,还当场支付被告10000元。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离婚。拿到民事调解书后,两人如释重负,向法庭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法官提醒:“姻缘不在情谊在”、“好聚好散”,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就难。希望想要走进“围城”、走出“围城”的人们,慎重考虑婚姻的意义,多一份责任,多一份包容,在做决定时为孩子和老人想想,尽最大努力让家庭幸福、社会和谐。